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标题: 区农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十次集体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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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9-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农业局

区农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十次集体学习研讨

发布日期: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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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区农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8年度第十次集体学习,区农业局党委书记战振庆主持集体学习,区农业局党委成员参加集体学习研讨。

与会人员“会前纪检十分钟”集体学习了《这些事千万不能做!廉洁纪律新规》,而后学习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至第三章、李新胜书记在中共淄川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李新胜书记在全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海右今语”专栏文章《让担当作为的干部有地位》等文章。

会上,中心组成员围绕本次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研讨,党委书记战振庆总结发言。他说,深刻理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广大党员的行为,目的在于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带领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党员日常管理,时刻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规范言行举止。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同时需要广大党员发挥主动性,弄懂弄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