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79D/2024-543196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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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抽查比例
及频次

检查
时间

检查主体

1

对职业中介活动及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检查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情形;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情形;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示有关事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或保存服务台账;未按规定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的情形;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未备案的情形;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和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30%

3月—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

劳动合同检查

是否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是否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文本是否交付劳动者一份

用人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3%

7月—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

社会保险检查

企业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3%

7月—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

工资支付检查

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是否存在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3%

7月—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5

工作时间检查

是否存在日延长工时超过3小时情况;是否存在月延长工时超过36小时情况

用人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3%

7月—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6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3%

7月—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