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职业介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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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23-514366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1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事项名称
职业介绍
二、受理单位
淄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4.《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四、申请主体
淄川区用人单位和个人
五、受理条件
1.年龄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求职人员;
2.为依法注册经营,具有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
六、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招聘简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七、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就业科办理;
2.企业持招聘简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到就业科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一)电话投诉:0533—5289000。
(二)现场投诉: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科。
(三)网上投诉: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市淄川区站点(http://www.zibo.gov.cn/zch/icity/index1)。
(四)微信投诉: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
十一、办理地点
淄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般阳路266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淄川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人社局版块)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