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年)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79D/2025-552506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11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5年)

发布日期: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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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方式

公开责任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1

机关简介

机构概况

1.机关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本机关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设定的工作职责; 

2.办公地址:本机关现在的办公具体地址,以及各类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办公地址,如果政务服务大厅、信访窗口等设置在机关本部之外的,也一并列明;

3.办公时间:本机关的正式办公时间,如果具体办事服务时间与正式办公时间不一致的,应一并列明,时间应精确到分,如有夏、冬令时,需在办公时间中注明;

4.联系方式:代表本机关对外联系的有效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2

 

领导信息

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3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名称和职能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4

履职依据

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件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文号、正文、附件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一)
《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更新有效性标注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法规科

5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

指导本领域发展的专项规划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长期公示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

6

规划计划

相关政策

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定期清理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

7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

行政许可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依据、条件、程序长期公示,办理结果定期清理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

办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五)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据、条件、程序长期公示,办理结果定期清理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9

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八条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其中,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依据、条件、程序长期公示,除被处以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对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

10

财政预决算

部门预算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部门绩效管理情况、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自财政部门批复其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通过此平台主动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

11

部门决算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自财政部门批复其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1日内通过此平台主动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

12

政府集中采购

实施情况

本部门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包括支出总额和分项支出额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九)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定期清理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科

13

公务员招考

——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期清理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

14

稳岗就业

政策制度

国家、省、市、区关于就业创业的政策文件(包括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政策文件)。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5

经办流程

就业创业服务指南(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咨询方式、服务流程等信息)。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6

服务信息

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补贴公示、职工职业技能补贴、创业补贴及岗位信息发布等。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7

事业单位招聘

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考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8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文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入情况。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险运行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淄川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19

工伤保险

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工伤保险的政策文件。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入情况。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险运行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淄川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

失业保险

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失业保险的政策文件。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入情况。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保险运行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淄川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1

其他法定公开内容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
《政协山东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定期清理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