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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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23-532749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0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局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在实际工作中的指导意义,定期组织局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把建设法治人社工作纳入党组会,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与具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在人社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全面落实法治政府的目标追求;成立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
2、深入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常态化。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全面了解、及时掌握人力社保政策新动向,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开展以案释法、疑难案例解读活动,结合实际案例帮助干部职工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照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原则进行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加强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尤其对涉及重大人身财产安全等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逐步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确保行政执法记录完整、全过程留痕;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审机构、规范法审程序,以确保执法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淄川区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淄川区人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规定。
4、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文件,遵循民主决策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订《重点、疑难案件及工作事项集体会商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落实案卷评查工作;健全执法证管理系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证件的更新工作,实现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严格一人一证、人证相符,已经实现执法部门执法岗位执法证持有率100%。
5、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争议案件分析制度和定期通报报告制度,完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通报机制,明确责任到人;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鼓励法律顾问参与日常行政执法和行政争议案件复议诉讼工作,提供相应法律建议,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人社行政争议案例分析,全面提升人社系统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纠纷化解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1、将法治建设列入2022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党组会、办公会,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查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人社领域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
2、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设立公职律师单位。鼓励法律顾问参与日常行政执法和行政争议案件复议诉讼工作,提供相应法律建议,邀请法律顾问进行人社行政争议案例分析,全面提升人社系统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纠纷化解能力。
3、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区委区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审查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公示,推进政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
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记录完整、全过程留痕;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审机构、规范法审程序,以确保执法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淄川区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淄川区人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规定。深入开展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5、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争议案件分析制度和定期通报报告制度,完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责任追究通报机制,明确责任到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主要停留在看、读阶段,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缺乏系统研究和深刻把握。主要原因是存在法治学习重业务轻理论的倾向,把学习的重点放到了具体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忽视了理论指导实践能力的提高。
2、法治教育工作仍存薄弱环节。少数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学习教育时讲法治、但在实际工作中法治意识淡化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大多数行政人员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自身的法律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在组织学习时存在有紧有松的情况,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大、频次高,对一般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力度较小。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系列活动。淄川区人社局将按照“统一规范、职责明晰、依法行政、务实高效”的原则,扎实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继续强化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创新普法宣传的招法,将普法有机地融入群众的生活之中,在形式上注重趣味性,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有效增强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是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继续清理,对一些仅因为文件或法律、法规要求提交,但实际上没有充分必要性的证明事项,在征求上级意见后坚决取消。一时不能取消,但可以通过内部核查、部门间核查或者数据共享等方式核查的,一律采取签署信用承诺书的“告知承诺制”方式处理,按业务经办实际,持续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范围。
三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行政指导等手段,强化对被监管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四是提高公共服务网上可办率。对行政权力之外的各类公共服务继续进行梳理,动态维护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积极推进信息系统的开发。在现有基础上,全面压缩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五是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有序推进局综合柜员制的发展,按照业务经办实际,扩大调整综窗业务受理范围,丰富业务受理模式,同时在“便民利民、一窗受理、信息互联、公开通明”的基础上,继续对人社系统现有业务进行梳理,实现经办流程简单化、便利化,提高经办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做好举证答辩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争议纠纷案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消弭劳动保障争议纠纷。
七是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着力点,落实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各科室及局下属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需法制审核,若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严格规范案件办理的程序,注重案件事实的调查认定,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结论,杜绝逾期立案、结案等情况发生。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许多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将继续努力前行,坚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扎实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