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79D/2023-53628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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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29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