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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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2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补贴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内、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发放标准:社会保险单位承担的部分。
二、申请材料
1、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2、《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三、申请方式
1、无形认证;
2、淄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现场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
联系电话:528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