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79D/2022-53064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22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发布日期: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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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贴标准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据其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只缴纳其中一项的,按每年1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发放标准:缴纳两项社会保险的补贴金额为缴费金额的50%,只缴纳其中一项社会保险的补贴金额为1200元/年。

 

二、申请材料

1、本人社保卡;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3、毕业证书(可容缺,需提供学历证书编号)。


       三、申请方式

到灵活就业地所属镇办人社所现场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

联系电话:528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