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79D/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22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发布日期: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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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标准 

(一)机构范围。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二)人员范围。从事家政服务业,年龄在16至60周岁,由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三)家政服务机构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四)承办商业保险的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两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承办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后,从承办机构中自行选择一家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家政服务机构应按季度向主管部门提报一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人员情况。

发放标准: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意外伤害保险一年为一个保险期,在同一个保险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对于从业人员在投保期限内变更机构的,从业人员应主动告知新的家政服务机构,原保险依然有效。

 

二、申请材料

1、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持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

2、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

3、首次申报补贴的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

 

三、申请流程

到机构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窗口提交补贴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科

联系电话:528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