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淄川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政策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79D/2024-54383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川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政策

发布日期: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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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在校大学生、40周岁以下我区青年,初创业或已创业者,从事科技研发与应用、环境保护、生物制药、文化传播、电子商务等科技型、创新创意型企业或项目,符合国家新兴产业政策的文化产业类企业或项目等其他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和项目。

(二)服务期限

商贸、物流、家庭服务型企业孵化期不超过2年;工业、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其他类企业孵化期不超过3年。

(三)扶持政策

  1.企业入驻期间房租全免,免收水费、物业管理费、网络使用费、空调及取暖费等费用。

       2.创业企业员工可免费入住青年创业公寓。

       3.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就业招聘等政府服务及法律、财税、创业指导等一条龙服务。

(四)入驻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关注“淄川公共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政策服务”,选择“创业扶持政策”,下载填写《入驻申请表》及《企业创业规划书》,并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还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注:具体申请条件标准以现行文件要求为准。

(五)办理地点

现场办理:淄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详细地址:淄城路60号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1楼大厅服务柜台)

联系电话:528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