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关于申报淄川区2022年一季度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79D/2022-52346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11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淄川区2022年一季度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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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家政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落实工作,定于2022年4月 11日--4月15日受理家政服务机构为从业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标准

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二、享受条件

(一)机构范围。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二)人员范围。从事家政服务业,年龄在16至60周岁,由家政服务机构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以下简称意外伤害保险)的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三)家政服务机构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两家商业保险公司作为承办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后,从承办机构中自行选择一家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三、申请材料

1.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

2.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

3.首次申报补贴的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

四、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复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夹好;复印件必须清楚,否则提供的材料无效。
2、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补。
以上申报材料报送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7-8号窗口(般阳路266号),联系电话:0533-5282518

附件: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

 

淄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