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度淄川区第三批普惠性稳岗返还审核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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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24-54222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要求,2023年度淄川区第三批普惠性稳岗返还审核工作已全部完成。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监督服务电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5281124
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0533-5268069
附件:《2023年度淄川区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情况公示》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