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5年淄川区参保企业第四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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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25-554252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企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文件规定,现将符合2025年稳岗返还条件的淄川区参保企业信息(第四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4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服务电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5281124 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0533-526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