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边界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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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24-505727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0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序号 |
边界事项名称 |
提报部门 |
涉及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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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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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管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执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核准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组织申报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授权的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具体组织工作。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初审与上报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