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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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23-533483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1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经发布,现就《报告》的相关事项做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主要内容和重要举措
2022年,区人社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人社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制度程序,拓展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目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条,同时创新公开载体,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人社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淄川区人社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前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目标、措施以及实施办法,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坚持以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逐步细化规范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域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发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年度报告等方面内容。主动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发布相关公告,依法履职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提高人社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作用,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芳同志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人社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及时关注与人社工作密切相关的舆情,正面引导舆论。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格后果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及时发布公开,但在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格式不够规范、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素养,提升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