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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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26-558063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6〕2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6〕17号)要求,现就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确定帮扶对象
(一)重点帮扶群体。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统称重点帮扶群体),作为过渡期后常态化就业帮扶群体,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实行分层分类精准帮扶、动态管理,促进重点帮扶群体所在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二)重点帮扶区域。将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作为重点帮扶区域,加大就业帮扶资源倾斜,持续拓宽当地就业空间,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增收致富后劲。
二、拓宽就近就业空间
(三)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把县域作为统筹城乡就业的重要载体,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完善乡村特色产业“13+N”培育体系,实施高效特色设施农业项目,打造一批特色产业专业村镇,在“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中挖掘更多就业岗位。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重点培育带动农民直接受益、直接增收的小微富民产业,帮扶产业项目要优先带动重点帮扶群体务工就业。
(四)盘活乡村就业载体。兼顾就业包容性与产业可持续性,提档升级就业帮扶车间,探索建设乡村工坊、卫星工厂、共富园区等多元就业载体,拓宽增收渠道。聚焦重点帮扶区域和重点建设领域,谋划实施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以工代赈项目,建立项目立项、招工组织、用工保障和劳务报酬发放协同推进机制,优先吸纳重点帮扶群体参与务工,发挥“赈济”作用。
(五)丰富灵活就业形式。充分发挥灵活就业“门槛低、适配广、见效快”的优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与劳动者签订灵活用工协议。根据农业生产周期,挖掘一批春耕秋收农事服务、果蔬采摘分拣等季节性岗位,根据特色产业需求,归集一批农产品初加工、手工艺品制作等订单型岗位,立足新兴产业发展,创造一批乡村民宿管家、乡村文旅讲解员、农资配送员、农村电商主播等新兴业态岗位,激活乡村劳动力资源,形成“农时有农事、农闲有务工”的乡村灵活就业模式。
三、引导有序外出务工
(六)健全劳务输转体系。健全劳务输入地输出地协同机制,持续发挥沿黄九省区劳务协作联盟作用,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环渤海等经济活跃区域及重点用工省市的劳务合作,探索组建一批省际、市际、县际间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合理布局驻外农民工服务站点,完善从需求摸排、人岗匹配、输送上岗到跟踪服务的全链条劳务输转机制。落实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重点人群创业就业税费优惠等政策。
(七)优化劳务协作机制。将就业帮扶作为鲁渝、鲁甘东西部协作及西藏、青海、新疆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帮扶举措和保障机制,重点支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开展一体式就业帮扶项目,在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开展就业帮扶行动、安排以工代赈项目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供给。推动省内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西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劳务协作关系,鼓励省内企业在西部协作县投资兴业,创造就地就近就业岗位。
(八)创新人力资源(劳务)品牌。完善系统化支撑、品质化发展、产业化升级、多元化推广的人力资源(劳务)品牌建设体系,充分调动市场经营主体、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挖掘培育一批地域标识鲜明、技能特征突出、市场认可度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特色品牌,建立品牌项目资源库,用好技能竞赛、创业大赛、展示交流等平台,织密品牌协作网络,以品牌人力资源(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九)加强稳岗服务保障。健全跨区域、常态化岗位信息收集发布机制,联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驻外商会协会等,构建多元化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季”“春暖农民工”等专项服务活动,优化线下招聘服务布局,推广直播带岗、远程面试、线上签约等服务模式,畅通劳动力有序外出渠道。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引导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四、培训赋能创业增能
(十)强化技能技艺培训。鼓励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符合条件的重点帮扶群体作为“技兴齐鲁 乐业山东”“技能照亮前程”“家政兴农”等行动重点对象,加力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常态化开展“志智双扶”行动,加强乡村工匠培育,支持乡村工匠开展技艺培训、发展手工产业,对带动重点帮扶群体掌握传统技艺、务工就业增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优化实施“雨露计划+”,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加强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建设,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开展重点帮扶群体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十一)促进返乡入乡创业。整合优秀创业企业、创业导师、专业服务机构、行业专家及投资人等资源,依托“源来好创业”“贷你创业”等品牌,持续开展项目推介、资源对接及能力提升等活动。强化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创业街区等载体建设,优化创业陪跑机制,推广“民生需求+创业”等创业模式,围绕乡村振兴、社区服务等领域挖掘创业潜力。深化个人创业“一件事”改革,帮助有条件的重点帮扶群体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支持、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
五、提升服务供给品质
(十二)纳入政策保障范围。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重点帮扶群体纳入本地稳岗政策扶持和就业援助范围,结合智慧人社一体化建设,推行“即申即享”“直补快办”政策申领模式。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地方政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缴费年龄段的重点帮扶群体、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将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活动重点服务地区,推动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农民培训项目财政补助名额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启动实施第五轮“三支一扶”计划,强化促进就业人才服务支撑。
(十三)织密基层服务网络。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零工市场、数智就业服务区、社区就业驿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载体作用,定期发布就业政策清单和就业服务清单,及时帮助重点帮扶群体稳定岗位、求职转岗就业。用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对安置的重点帮扶群体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加大对补贴期满人员退出衔接服务力度,落实摸底对接、告知疏导、转岗培训、职业指导、专场招聘等服务,实现稳妥过渡。
(十四)做好跟踪服务问效。强化重点帮扶群体跟踪服务,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经帮扶实现就业的,定期了解稳岗情况,对有转岗、培训需求的,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畅通“码上安薪”维权渠道,督促重点帮扶群体所在企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常态化推进欠薪治理,推广“调解仲裁+就业帮扶”模式,建立劳动维权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六、健全协同工作机制
(十五)形成帮扶工作合力。各市要高度重视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工作,健全机制、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就业帮扶工作格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抓好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协调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识别确定帮扶对象,开展就业帮扶数据动态监测、数据共享和分析研判,推动落实相关政策。各市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注重加强常态化就业帮扶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全力促进帮扶对象就业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