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2018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79D/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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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区两会、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人社部门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建设多层次保障体系、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事管理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为现代化新淄川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努力推动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全力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保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抓好困难群体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增强重点人群就业保障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输出,完善农村劳动力输出“区-镇-村”三级联动机制,着力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三)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引导镇、街道及社区参加省市“创业型街道(社区)”、“四型就业社区”创建评选,扎实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组织首届“百名大学生返乡看发展”活动,鼓励引导优秀大学生回乡创业。举办淄川区第二届创业创意大赛,筛选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全市创业大赛,扶持企业落地发展。大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扬帆行动”,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标准化、信息化,有效发挥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作用。加强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宣传,吸引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入驻发展,进一步提升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品牌效应。

    (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培训工作投入,推动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培训师资管理,强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定点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培训监管,实现培训与市场的无缝对接。

(五)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做好就业统计和市场供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情况监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预防调控“三位一体”的失业预防调控机制,预防大面积失业现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失业风险,稳定全区就业形势。

二、积极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现按新制度计发养老待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有序做好统筹相关工作。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力实施复合式支付方式,促进医疗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落实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七)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全民参保工作,将重心由“登记”向“参保”转变。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兴业态从业者为重点,加快实现社会保障法定人员全覆盖,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对未参保人员和“断保”人员进行精确分类,精准制定措施,及时将其纳入相应社会保险。建立抓征缴、抓扩面、抓清欠联动工作机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八)及时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照上级人社部门部署,及时调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居民医保政策,健全居民门诊保障制度,建立筹资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配合、支持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利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机制和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合理就医,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九)积极做好社保基金工作。加大基金征缴力度,促进参保缴费增量提质,实现应缴尽缴。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财政补助机制。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及时预警。加强基金安全,按照社保基金稽核计划开展稽核工作,防范各类冒领行为,严肃查处欺诈、套取基金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内控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切实收好、管好、用好各项基金。

(十)提高社保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做好社会保验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相关工作,推动社会保险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强基金收、支、存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扎实推进社会保险精算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异地就医结算、医保监管等系统建设,做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提高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

三、大力加强全区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加大人才政策的落实力度。抓好《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人才新政23条)等政策的贯彻执行,细化工作任务,打通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

(十二)加强海外人才智力引进。掌握重点领域的高端引智需求,实现项目需求摸底常态化。以高端项目为引领,加强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力争在国家、省级大型引智项目申报上实现新突破。组织“外国专家淄川行”活动,加快实施“千人引智计划”,力争实现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200人。加大外专工作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片,召开全区引智工作座谈会,提升引进海外人才软实力。

(十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聚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等人才工程的推荐选拔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

(十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精心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扩大比赛规模,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打造人才脱颖而出的快车道。做好省市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等高技能人才的选拔评审工作,提升人才工作影响力。

四、全面深化人事及工资制度改革

(十五)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深入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强化平时考核。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好在职、初任等培训工作。

(十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竞聘上岗办法等相关政策,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十七)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上级部署,深入推进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启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深入推进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强化企业工资宏观调控,落实好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严格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

(十八)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严格落实政策,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和保障工作。加强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和自主择业服务,确保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积极构建更加和谐劳动关系

(十九)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和风险,整合信访、仲裁、监察资源,形成“一口受理,分流处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全区劳动用工行为,开展2018年农村劳动力输出和劳务市场规范建设深化年活动。

(二十)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督促企业进行集体合同和三项制度备案。落实全省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安置分流工作,督促做好全区关停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及职工安置。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提高集体协商水平,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和集体合同履行效果。

(二十一)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全面推行“要素式”审理,改进传统式办案模式,建立快捷、简便、高效、便民的仲裁工作新机制,促进案件审理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劳动者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加大基层调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镇办、行业和企业调解机构,提高基层劳动纠纷化解能力。

(二十二)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以解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违法解除合同等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统筹做好案件查办、监管创新、联动平台建设和风险防范工作。扎实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十三)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从源头上化解信访矛盾,推动从政策层面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加大群体性事件风险和苗头排查力度,及时制定应对预案,对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扎实抓好精准扶贫

(二十四)做好就业精准扶贫。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对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学习技能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免费培训,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脱贫。对贫困人口的就业、培训及创业意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跟踪服务台账,落实长效帮扶机制,实现“能转尽转”、“愿培尽培”。开发环卫保洁、森林防火等公益性岗位进行就业帮扶,提供爱老助老岗位80人,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认真开展全区人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领域作风整治力度。

(二十五)实施社保精准扶贫。及时做好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录入和参保手续办理工作,确保贫困人口享受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居民大病保险优惠政策待遇。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医疗机构减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惠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严格落实政府代缴政策,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七、加强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六)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统筹做好“放管服”改革任务,推进“三最城市”建设,进一步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推进简政放权各项工作。加大依法行政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依法行政,严格工伤认定程序。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网络终端受理工作。

(二十七)做好规划统计财务工作。组织做好人社“十三五”规划的年度监测工作,适时开展中期评估。编制下达年度人社事业发展计划,并定期统计通报工作情况。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支出效率。强化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差旅、培训等一般性开支,落实经费支出事前预算审批制度。

 (二十八)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加强调研统筹协调,围绕人社领域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组织开展重点工作调研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扎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宣传主动性、针对性和影响力。加大新媒体宣传力度,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微信信息发布工作。

(二十九)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切实做到依法公开、依法答复。依托区政府网站,围绕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十)切实提高信息化水平。按照省、市“三化”建设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推动人社服务“一窗受理”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平台建设,大力开展网上服务、移动服务、自助服务,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按照上级部署,推广第三代社保卡,协调更多的银行网点开设即时制卡窗口,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社保卡服务。

(三十一)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区政府相关部署和要求,推进政务中心“人社分中心”窗口建设。加快推进以就业、社保等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公共服务制度,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网络,细化服务标准和服务项目,推进服务对象、服务网络、服务功能的全覆盖。

(三十二)加强安全生产及后勤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办公大楼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定期开展自查,为群众提供安全、卫生、整洁的办事环境。认真做好公文处理、会议安排、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三十三)抓好“三大战役”目标任务。强化“三大战役”的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完成“三大战役”目标任务,加速全区新旧动能转换,助推经济转型发展升级。

(三十四)加强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优化提升,落实“六个一”督察制度,推动改革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按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执法维权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各项改革。牵头做好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民生社会建设要率先突破”就业和保障事项和群众健康事项相关改革任务。

八、加强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十五)加强党的政治和思想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持续深化、常学常新、从严做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综合利用多种形式,不断将学习教育引向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规律和党员干部学习特点,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深化过硬支部建设,强化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三十六)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市区委实施意见及办法,持续纠治“四风”不止步,促进作风根本好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持续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继续执行领导带班巡查,加大窗口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打造规范运行、勤政廉洁、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

(三十七)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群团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全体职工文化生活。落实干部正向激励政策,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健全干部人事工作制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加强干部队伍高素质、专业化建设,通过多岗位锻炼、业务培训等多种途径,筑牢广大干部的业务功底,打造认真、专业、担当、作为的人社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