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题: 2026年淄川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79D/2026-558655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10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淄川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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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6年度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体检时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岗位表中合并招聘单位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至低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相关岗位按1:2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并将考察结果相关材料报淄川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时间: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6月12日早上700淄川区人社局门口集合

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实收(体检费450/人,自带)

(一)体检标准

体检由淄川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要求

1、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2、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3、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依据有关规定安排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附件1:2026年淄川区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岗位公开招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1:2)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须知.doc

 

202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