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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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79D/2016-502001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6-03-2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共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一、概述
一年来,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指定了专人负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开展学习培训。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开展了多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
完善配套制度。按照《条例》新要求,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并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
加强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信息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机关等。并编制了《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本局通过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局门户网站,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9条。
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区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115.15万人次。全年收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25.84亿元,为42.75万人次支付各项保险待遇17.90亿元。全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6.69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45.64万人。全力推进门诊统筹,共计签约47.30万人。落实大病补偿待遇818人次,补偿资金729.61万元,减轻医保患者经济负担。引入市级医疗专家团规范慢性病鉴定,全年鉴定签约人数达18778人。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4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提升为每人每月85元。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落实被征地养老保障资金976.57万元。稳步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失业保险金调整到目前每月950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受理一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无一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
2、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我局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3、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制定印发《机关效能和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对涉密信息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4、加强载体建设。及时维护好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栏目设置,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