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川区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510D/2022-523263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5-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川区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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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类别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登记事项检查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1、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4%,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为1%,抽查1-2次(2021年新登记企业抽查比例为0.5%)。2、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A类、B类企业抽取比例为5%;C类企业抽取比例为10%;D类企业抽取比例为20%;E类企业抽取比例为25%。个体工商户抽取比例为9%。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

公示信息检查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4%,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为1%,抽查1-2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3

价格收费行为检查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行业协会商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4

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市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1次

3月-11月

5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经营者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由发起部门省粮食局确定

一般检查事项

由发起部门省粮食局确定,配合检查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6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7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100%,抽查1次

3月-11月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月-11月

8

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督(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督检查

二手车拍卖活动经营资格及相关拍卖行为的检查(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9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旅行社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0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检查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对新车销售企业等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1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参照年报信息公示抽查比例确定,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12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市、县级为所抽产品企业数的2%左右;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3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4

对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纤维及纤维制品实施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20%以上(含20%),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5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食品小作坊抽查比例为1%,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抽查比例为30%,抽查1次

3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02%

3月-6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集体配送餐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

3月-6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小餐饮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1%

3月-6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生产环节的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8%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经营环节的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特殊食品经营者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0.5%

16

计量监督检查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市内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单位(国有粮食收储单位)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0%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加油站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全市眼镜制配场所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7

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计量授权技术机构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0%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8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全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当地计量技术机构检验

19

对能源计量进行监督管理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市内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生产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40%

具备条件的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技术机构开展能效水效产品符合性检查;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能效水效产品标识标注符合性检查

20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市内实施水效标识管理的用水产品生产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

21

对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与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计量器具监督检查一并进行,不单独抽取。

4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2

地方标准监督检查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推动地方标准实施情况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上一年度发布标准数量的5%,抽查1次

3月-11月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23

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对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

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的5%,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4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的1%,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5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6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3月-11月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3月-11月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及其计划实施)

27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专利代理机构(含分支机构)抽查比例为100%(律师事务所除外),抽查1次

3月-11月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发起,各级监管部门协助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执业行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一般检查事项

28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29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企业抽查比例为4%,个体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为1%,抽查2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0

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行政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产品专利宣传是否真实有效

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是否存在未假冒专利行为提供表里条件的情形

31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0%,抽查1次

3月-10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32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奥林匹克标志使用行为

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装备器材等领域,酒类、纪念品、玩具等商品类别的生产、销售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10%,抽查1次

3月7日-4月7日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33

对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抽查检验(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对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抽查检验

对经营者提供的服务的抽查检验

经营者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3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34

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的监督

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的监督

对零售场所经营者有偿使用塑料袋经营行为的检查(不得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超薄塑料袋)

农贸市场

一般检查事项

合并抽查,抽查比例为5%,每年1次

4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35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督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督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督

农产品批发市场

一般检查事项

4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