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网络购物需谨慎 擦亮眼睛辨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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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510D/2024-548908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2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如约而至,各种玩法层出不穷、各种福利应接不暇,为使广大消费者买的放心、买的省心、买的安心,淄川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广大消费者应擦亮眼睛,保持头脑清醒,货比三家,仔细了解商家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购买,切勿因打折而盲目选购,做到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避免在网购中上当受骗。
一、选择可靠平台,谨慎消费
除淘宝、京东、苏宁等传统电商平台“双十一”、“双十二”活动主力外,抖音、小红书、快手等平台近年来也加入到直播带货的大军。消费者在观看直播购物的过程中,要选择可靠的平台和值得信任的主播,对于相关的购物链接更要确认其安全性,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
二、摸清商家套路,防范陷阱
要提前关注价格变化,了解商品市场价,避免陷入明降实涨、借促销清库存、预付定金直减等套路。不要轻信商家的“特价”“清仓价”“全网最低价”“电商直供”“拼购”等各种“噱头”福利。不要被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冲昏头脑,产生冲动消费。要看清区分“定金”和“订金”,一般来说,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
三、注意安全防范,保护隐私
“双十一”、“双十二”为网络集中促销期,也是各类诈骗行为的活跃期。广大消费者要小心防范各类诈骗,如中奖诈骗、退款诈骗、货到付款诈骗等。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避免点击不明链接。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能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等。
四、留存相关证据,依法维权
消费者在网购后要妥善保存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购物聊天记录、直播页面、付款记录等电子证据。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及时联系网络交易平台解决。如纠纷依然不能解决,可以向平台所在地、网店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