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5年度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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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510D/2025-553206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4-1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作用,为依法监管提供科学高效技术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任务安排
2025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计划完成250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少于1050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对象。监督抽检坚持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全覆盖的原则,抽检对象原则上不与上级局重复。抽检品种以在我区内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三小”食品、地方特色食品、蔬菜、水果、畜禽肉为重点,加大对省、市局确定的抽检动态清单中风险较高、问题较多的产品抽检力度。各类食品抽检项目应包括《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所确定的必检项目,同时结合监管实际选择非必检项目。做好我区内主要批发市场和主要菜市场销售的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大宗食品抽检,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
(二)抽检场所。涵盖我区全部在产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体食堂(含学校、托幼机构、医院、长者食堂等)、旅游景区以及消费集中的餐饮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食品摊点等场所。
(三)“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专项抽检,相关承检公司按照专项抽检计划进行抽检。
二、工作要求
(一)聚焦民生实事。以收集到的群众点选意见为重点,以农兽药残留超标、两超一非、果蔬保鲜剂滥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学校食堂及集中采购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快餐店、网络食品经营者等区域为重点,以不合格或连续多年检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完成4批次/千人的年度任务目标。扎实推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常态化,创新开展“百姓点检日”等活动形式,提高“你点我检”抽检批次量,提升群众参与数量,增强群众对食品抽检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满意度。
(二)完善抽检体系。全面深化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抽检检查、执法办案“三个体系”建设,及时将监督抽检问题食品信息通报食品监管和稽查办案部门,涉及校园食品的及时将不合格信息通报同级教育部门,涉及食用农产品的及时将不合格产品及其追溯信息(如承诺达标合格证等)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围绕食品种类、抽样环节、不合格项目、抽样区域等内容,定期开展抽检数据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风险隐患,为食品安全风险会商等提供基础支撑。常态化开展常规抽检,针对潜在风险部署专项抽检、应急抽检、执法抽检,深挖各类安全隐患,推进问题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开展对舆情反映的问题食品的抽检,提高主动发现风险的意愿和能力。强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运用,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比例。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充分利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提高食品抽检覆盖率。原则上不将标签标识、感官等无需通过仪器设备检验的列为抽检项目。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原则上由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开展婴配食品监督抽检。
(四)及时处置风险。针对非法添加等重点问题、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等重点企业,强化核查处置通报督办,曝光典型案件,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提高核查处置威慑力。要强化抽检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召回,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要深化“三书一函+核查处置”运用,确保核查处置“五个到位”落到实处。继续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推动实现地方产业提升。完善抽检结果信息公布制度机制,按照“时、度、效”原则,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五)提升数据质量。综合采用数据抽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持续加强承检机构考核管理,确保抽检数据合规、真实、准确。对存在问题的承检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报告的承检机构,及时通报认证认可等部门。规范使用国抽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抽检数据,应及时将不合格样品退修信息告知领办核查处置任务的市场监管部门,严禁将已送达至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检验报告进行撤销处理。要加强国抽信息系统中核查处置数据的抽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持按需开设国抽信息系统账号,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清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