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510D/2024-54718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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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5181581

传真电话:0533-5166315

邮政编码:255100

电子邮箱:zc_ban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负责人:张学

信访举报咨询电话:0533-5181581                         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来信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2号           邮编:255100 

来访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2号           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法定职责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拟订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区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组织指导。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分析并依法发布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按照权限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相关行政许可、备案。建立全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全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落实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淄川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4.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加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 负责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按权限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6.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配合协助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拟订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制度,拟订全区药品安全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议。

11.按照权限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地方标准。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2.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权限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检查制度,依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落实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权限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

13.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协助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4.拟订并组织实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以及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推动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5.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全区执业药师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

16.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配合协助制定市级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依法管理、指导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19.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0.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3.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4.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建、人才、统计等工作。

2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姓名:张学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区局全面工作。

简历:张学,女,汉族,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周健

职务:党组成员局长

分工:分管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开发区所、太河所、将军路所,负责分管领域安全、信访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简历:周健,男,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谢均平

职务:党组成员局长

分工:分管综合规划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罗村所、寨里所、负责分管领域安全、信访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简历:谢均平,男,族,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卢立军

职务:党组成员局长

分工: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协助张学同志分管财务科,联系洪山所、龙泉所、负责分管领域安全、信访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简历:卢立军,男,族,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王海霞

职务:党组成员

分工:分管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智慧监管工作,协助张学同志分管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联系昆仑所、般阳路所,负责分管领域安全、信访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简历:王海霞,女,族,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李鹏发

职务:党组成员

分工:分管政策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投诉举报处置中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科,联系岭子所、松龄路所、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负责分管领域安全、信访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简历:李鹏发,男,族,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毕先平

职务:党组成员、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分管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和标准计量管理科、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窗口、淄川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联系双杨所、西河所、计量测试所,负责分管领域安全、信访工作,承担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简历:毕先平男,族,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人:李兴明

电话0533-5181581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值班、安全等局机 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人:周艳

电话0533-5183069

职责:承担区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人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规划科

负责人:苏新元

电话:0533-5183061

职责:承担协调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统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汪莉

电话:0533-5158665

职责:参与拟订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办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核工作。参与配合行政复议工作,具体承担行政应诉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职责负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办理。

(五)信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孙斌

电话:0533-5181821

职责: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协调应用。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指导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程序和措施,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

(六)价格监督检查科

负责人:刘天星

电话:0533-5183731

职责:负责拟订全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实施。

(七)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芮光亮

电话:0533-5183036

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李红

电话:0533-5183036

职责:拟订全区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九)市场规范管理科

负责人:于志国

电话:0533-5183739

职责:负责管理全区商品市场交易行为, 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管全区农资市场经营活动。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牌子)

负责人:梁霞

电话:0533-5163315

职责: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淄川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投诉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市场监管领域咨询、投诉、举报受理、转办、处理工作。

(十一)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李红

电话:0533-5183036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郭海英

电话:0533-5183733

职责: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承担小微企业、个 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三)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车帅

电话:0533-5187424

职责:配合协助上级部门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产品质量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配合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和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按权限组织调查产品质量事故。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授权监督认证活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鼓励自愿性认证工作的开展。按授权负责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四)食品安全协调科

负责人:孙玉华

电话:0533-5183065

职责: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食安山东”建设,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创 建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区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沈军

电话:0533-5183028

职责: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董亮贤

电话:0533-5183017

职责: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经营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刘明明

电话:0533-5183027

职责: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 作。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餐饮服务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八)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李霞

电话:0533-5178030

职责: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或者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分析掌握全区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十九)药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刘童

电话:0533-5183029

职责:贯彻、落实、宣传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药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以及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政策,贯彻落实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政策,组织开展全区医药产业发展调研,为全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区药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抽查检验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监督实施互联网销售备案制度;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有关工作;依权限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制定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权限,依权限负责药品经营、使用 单位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刘童

电话:0533-5183020

职责:依权限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经营环节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以及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政策,贯彻落实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医疗器械创新政策。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 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制定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权限,依权限配合做好医疗器械行业、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人:李冰

电话:0533-5186917

职责:依权限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按照分工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 的监督检查,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依职权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承担区特种设备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质量发展和标准计量管理科

负责人:

电话:0533-5174737

职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安全防护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拟订全区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依法管理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导和依法监督团体标准建设。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管理商品条码。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知识产权保护科

负责人:张建飞

电话:0533-5183037

职责:拟订全区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负责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指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

(二十四)财务科

负责人:田艳

电话:0533-5183732

职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拟订全区相关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负责区局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规划全区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落实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二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人:谭丽

电话:0533-5150517

职责: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承担。

所属事业单位

 

 

名称:淄川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2号

联系方式:0533-5181581

负责人:毕先平

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市场监管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市场监管事务性工作,对市场监管的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建立符合全区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工作;研究、起草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技术规范;对淄川区行政区域内列入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范围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工作计量器具开展检定、校准/测试工作;承担授权范围内的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承办有关计量监督中的技术性工作;开展能源计量服务活动,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计量仲裁检定工作;承办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工作。

3.承担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法律、融资、人才交流等协调服务工作。

4.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网络运行维护的技术支撑工作。

5.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