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边界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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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510D/2024-506114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2-0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职责边界清单
序号 |
编码 |
边界事项名称 |
提报部门 |
涉及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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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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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监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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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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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质量监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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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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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收费行为事中事后监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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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
价格和收费公示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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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
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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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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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地条钢”名单热轧钢筋企业 申请生产许可证向省政府备案事项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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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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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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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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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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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
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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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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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查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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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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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产品质量监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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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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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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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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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
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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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
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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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
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管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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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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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电动自行车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环节管理,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
134.煤炭质量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无照经营煤炭、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进行查处。
135.价格收费行为事中事后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价格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以及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依托国家机关强制服务并收费、行政事业性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36.价格和收费公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标价方式进行监制。
137.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
138.列入“地条钢”名单热轧钢筋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向省政府备案事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热轧钢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139.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140.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141.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
142.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查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
143.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产品质量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生产销售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44.广告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145.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互联网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146.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47.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和调查核实。
148.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149.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
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负责组织指导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作出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