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解读《全区特种设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510D/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02 发布机构: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全区特种设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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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淄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川区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发〔2022〕7号)和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市监特设函〔2022〕52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全区特种设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课堂培训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为抓手,结合实际,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安全、带头研究安全生产监管重大问题,推动特种设备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互动讲安全。

(二)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采取视频会议、专题讲座、探讨交流等方式,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在“山东特检云课堂”平台开设“特种设备安全大家谈”专栏,开展安全培训交流,在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端设立“全员培训”专栏,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学法知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特种设备企业“第一责任人”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讲座,推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持续强化警示教育

紧紧围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城镇燃气压力管道整治等专项行动,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在区安委会的统一要求下,积极做好“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活动,深入宣传城镇燃气压力管道、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电梯、“黑气瓶”等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办法措施、整改成效,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警示教育办法(试行)》,完善警示教育制度,组织好本辖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反思讨论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在6月16日,按照区安委会要求,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线上,市局开展“电话咨询日”活动,公开市局特种设备安全咨询热线“0533-2317472”,面向公众及时解答各类特种设备安全咨询问题。

(五)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五进”和科普作品征集活动

在区安委会统一部署下,紧密结合我区特种设备特点,扎实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查保促”“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应急部将在全国组织开展“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省政府安委会、省应急厅将组织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全省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广泛动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员工积极参加,报送特种设备类科普作品,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