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解读《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510D/2023-53349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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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经发布,现就《报告》的相关事项做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淄博市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编制目的和重要举措

2022年,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上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按要求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例如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202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同时创新公开载体,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市场监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自然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4件,内容涉及处罚决定、内部事务等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产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坚持以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逐步细化规范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域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公开年度报告等方面内容。主动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发布市场监管工作公告,依法履职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维洲同志担任组长,党组成员王静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兴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密切关注与市场监管工作密切相关、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舆情,正面引导舆论。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格后果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公开信息主要为行政执法信息和工作动态;二是依申请公开回复不规范,部分业务科室尚未掌握依申请公开的回复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分工,主动公开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重视监督检查等方面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举办培训会议,针对各业务科室实际工作特点及公开申请特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回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