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翱、马鑫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对全区餐饮业化学洗洁物品残留严格检查的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针对您们所提提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具体责任科室,按照委员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一、我区目前餐饮业餐用具清洗消毒基本情况
通过日常监管、调查摸底发现,我区目前大部分小型餐饮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具,学校幼儿园食堂、部分大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使用自清洗消毒餐具。
根据三定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进行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单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进行监管。
在日常监管中,我局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规定,指导各餐饮单位落实餐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等各项规定。在日常监管中我们也发现确实存在二位委员提到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不规范、不彻底的现象。
二、组织开展餐用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
我局以此次提案为契机,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自6月起至8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餐饮服务环节餐用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活动的检查重点:一是对使用集中消毒餐用具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对采购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索证制度落实情况,是否索取餐用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每批次餐用具检测合格证明,依法查处使用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标签标识、无检验合格证明等不合格集中消毒餐用具行为。二是对自清洗消毒餐用具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使用的洗涤剂的索证索票落实情况、有无检测合格证明,有无餐用具专用清洗池、消毒池或消毒柜、保洁柜等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清洗、消毒、保洁操作流程是否合理规范,有无在就餐场所清洗餐用具行为;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的容量和数量是否满足需要,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已消毒餐用具是否放置于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是否与未消毒餐用具分开存放。三是检查与规范同时进行,印制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资料性附录《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及《餐饮服务化学消毒常用消毒剂及使用注意事项》两种宣传材料,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发放材料做好宣传工作,提高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工作的能力。
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2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1100余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操作不规范、记录不规范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加大对餐用具监督抽检的力度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对餐用具的监督抽检。每年制定的监督抽检计划中餐用具的抽检批次都占一定的比例。2018年我局共抽检餐用具51批次,其中不合格5批次。今年截止6月,我局已抽检餐用具47批次,其中不合格1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餐用具第一次抽检不合格,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抽检不合格的餐用具我们都会进行二次抽检,如果二次抽检不合格我们将依法做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我局已对一家二次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作出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对今年抽检不合格的单位,我们会在下半年或者明年安排二次抽检工作。通过监督抽检及给予行政处罚对餐饮服务单位敲响了警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四、建立餐用具清洗消毒监督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操作。在前期开展承办集体聚餐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将在8月份集中开展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大培训活动。下一步要求各监管所多形式、多渠道对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活动,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工作。
二是注重宣传教育,增强社会监督。加大餐用具清洗消毒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及时公布曝光抽检不合格信息及典型案例,鼓励公众投诉举报餐用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等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三是发挥示范作用,促进餐饮安全。继续推进餐饮服务星级创建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加大对星级创建及明厨亮灶工作的宣传及影响力,发挥优秀单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高,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我局肩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请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9日
(联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梁霞,联系电话:5183027)
抄 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