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鸿泰大厦更换增加电梯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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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李清河委员:

提出的《关于鸿泰大厦更换增加电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鸿泰大厦的开发商是淄博鸿泰置业有限公司,淄博鸿泰置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委托淄博恒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鸿泰大厦。鸿泰大厦共有商用房202套,已全部售出,其中涉及电梯的商用房179套。鸿泰大厦现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3部,2006开始使用,维保单位是山东长城电梯有限公司。3部电梯均于2019年4月9日经山东省特检院淄博分院检验合格,有效期为2020年4月,山东长城电梯有限公司对这三部电梯定期维保。

更换加装电梯需要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等,需要产权人和住建、房管部门同意。

电梯安装完毕后,由山东省特检院淄博分院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我局会及时办理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2日

 

 

 

 

(联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李冰,联系电话:5186917 )

抄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鸿泰大厦更换增加电梯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