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河、刘凤、赵虎、刘晔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罗村(全国)腌菜地理标志生产基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地理标志首先是一种可视性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八条: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
二、地理标志属于区域公共资源
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应当是当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一般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业务范围与所监督使用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注册人应经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
三、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的国内地理标志的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注册申请。提交文件包括:
(一)证明文件: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地理标志特定品质的能力。
(二)申请书件:申请书中应说明下列内容: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范围;4.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5.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三)批准文件:附送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批准文件。
(四)使用管理规则:1.使用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宗旨;2.使用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特定品质;3.使用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手续;4.使用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5.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人违反规则应承担的责任;6.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对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感谢区政协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