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文君委员:
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规定,将电梯安全作为特种设备领域监管重点,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一、全区电梯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 我区注册登记在用电梯3084部,其中在用2490部,停用594部。全部电梯大致分为三类,物业小区2471部、公共聚集场所349部、企事业单位264部(企业241部、机关23部)。全区在用电梯定检率100%,根据上级要求全区公共聚集场所电梯安责险覆盖率100%。
二、电梯监管职责
根据“三定”职责分工,我局主要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在安装完毕后,申请检验,使用单位应当使用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并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办理使用登记。
根据《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住建、公安、应急管理、商务、教育、文旅、卫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八条规定,建设项目中电梯的设置、选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电梯设置、选型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通过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因此,开发商电梯的选型、物业管理等工作由住房相关部门负责监管。
日常电梯使用中存在超重、超负荷运载、随意把玩电梯开关、吸烟打闹等不良现象,属于物业管理问题,由物业主管部门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相关要求。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2022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57号)第十三条规定, 证后监督检查由实施行政许可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者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因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单位、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均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发证及审证。因此,区县市场监管局对此类单位无监管职责,均由市局按照省局相关要求适时开展监督检查。我区无电梯设计、制造单位。
三、具体工作情况
(一)抓好重点监管
通过抓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强技术专家查隐患机制,坚持监管重心下移;重点加强对学校、医院、商场、风景旅游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近两年来被多次投诉举报的居民小区的电梯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提高辖区电梯安全隐患消除率;加强对新建小区(重点是旧村改造小区)电梯监管,明确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杜绝未定期检验合格擅自使用等违规现象,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维保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电梯维保不符合技术规范等违规行为,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性能。对辖区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单位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彻改安全隐患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三)电梯信息化工作
1.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本系统为省局于2018年前后筹建,用于设备停用、启用、注销等业务办理,监督检查、企业端账号审核、数据确认等录入工作。日常可查看各类特种设备相关情况,以及检验有效期、是否停用等预警信息。
2.淄博市电梯综合管理系统。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电梯安全运行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我市于2021年筹建了本系统,主要用于加强信息实时动态更新、业务办理及上传等工作,实现精准定位、快速救援,动态反映电梯安全状况信息和电梯维保单位实际工作状况,数据清、情况明,成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抓手,提升电梯应急处置服务效能,也为实施分类监管创造了条件。
3.山东省特种设备企业端管理平台。企业端平台是企业查询、修正、清理、补充特种设备数据的便捷渠道,通过使用好企业端平台,使企业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规章制度、双重预防机制等进行自主管理,能有效节约监管成本,强化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率。自2022年6月30日前,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已登录并使用,截至目前,全区登录率均保持100%,完备率95%以上。
截至目前,我区各信息化平台均保持100%覆盖率,对新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及时纳入平台管理。持续督促维护保养单位采集、录入新电梯基础信息,并对平台中发生变化的电梯信息实时动态更新,确保平台运行正常有效。
(四)提升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
1.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鲁市监特设函〔2023〕156号文件要求,督促我区相关单位配齐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按要求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组织开展相应培训。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考试试点。积极运用监督抽考、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履职能力。督促使用单位开展教育培训、考核,登录“特设人员掌上练”练习,正确率达到90%以上。局监察人员结合常规监督检查对安全总监、安全员开展现场考试。
(五)积极组织培训和指导
定期召开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工作会议,开展警示教育、通报相关问题、部署重点工作、宣贯各类电梯规程、标准。一是,前期,在云南省弥勒市佛城商都电梯事故后,立即召开全区各电梯维保、使用单位工作会议,讲解电梯安全运行、日常维护保养的注意事项,以及电梯常见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规范操作,进一步强化电梯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7月11日,召开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全区五十余家电梯维保单位及公共聚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参会。会议将前期开展监督检查、处理电梯投诉、日常业务办理中,发现的有关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维保质量方面、电梯投诉方面、责任划分方面几类问题进行了通报。从电梯保险、电梯信息化录入、电梯无纸化维保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突出电梯应急演练、设备现场管理、责任划分等工作重点,督促各相关电梯维保、使用单位加强全区电梯安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使用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上仍存在差距,现实中不少企业在电梯使用管理中不重视安全,有不少使用单位还认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是电梯维保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事情。二是电梯乘客的使用安全知识相对缺乏。随着电梯保有量、使用量大幅增长,部分乘客安全乘梯意识不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问题进日益凸显,特别是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的电梯长时段、大客流、高负荷的使用,给乘客安全带来更大的风险,无论是发生电梯事故或者出现电梯故障,都已成为舆论的焦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将保障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作为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安全运行的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严格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严格落实定期检验要求,建立超期未检隐患排查消除机制和考核机制,督促企业做好定期检验工作,实现应检必检、应检尽检。全区特种设备定检率保持100%。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常规监督检查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加强隐患闭环管理,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做好重要时段节点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加强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健全责任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多元共治格局
电梯安全管理涉及电梯制造、选型、使用、维保、维修改造等多个环节,需要政府有关部门、镇办协调配合,协调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推动完善特种设备委员会联席协调机制,促进各部门间信息共享、责任落实。督促特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各自领域承担相关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共同做好全区电梯安全工作,保障人民乘梯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