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健、朱晓彪、司衍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机制运行情况。为更好地推动我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工作开展,与区发改局、区综合执法局建立微信工作群,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落实政策宣传、摸底调查、监督排查等工作。
二、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开展情况。我局联合区发改局向各镇办、有关单位、物业协会发送了《关于规范我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的函》;召集物业公司召开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宣传、解读会议;发布《关于规范我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的函》,召开淄川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工作推进会暨政策提醒告诫会,对落实价费分离、明码标价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进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价格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收费政策的知晓度。
三、对居民住宅小区的调查、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淄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托区综合执法局充电设施摸排机制,同时对第三方运营单位、物业公司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和服务费等情况进行了初次摸底调查。初次摸底调查小区总数104个,充电端口数量9348个。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初次摸排调查的情况,逐一进行监督排查,并建立健全《淄博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排查整改台账》。
四、推动降低充电服务费的经验做法及成效。一是通过网络宣传、政策解读、价格提醒、发放明白纸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的宣传,从源头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降低了运营单位运行成本;二是通过召开会议,鼓励、引导运营单位合理确定服务费,进一步降低服务费,减少群众充电负担。通过以上举措,部分第三方运营单位充电服务费较“价费分离”前有所降低。以第一档为例,铁塔、池续、闪开公司服务费由0.25元/小时,降低到0.15元/小时;壹维智能科技公司服务费由0.25元/小时降低到0.12元/小时,切实降低了用户充电费用。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从初步监督排查中发现,少部分小区出现电价偏高的问题,通过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等方式已责成有关企业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对存在问题的小区进行督查核实,对仍出现不整改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价格监管职能,在全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专项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监督检查,引导第三方运营单位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价格,切实维护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