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川区工商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510D/201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3-22 发布机构: 淄川区工商局

淄川区工商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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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度,淄川工商分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日常事务。同时,积极加强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载体建设,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截止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一起群众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淄川分局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机构职责类2条,规范性文件类5条,工商业务类32条,公告类信息14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情况6条,行政收费类1条。
  二、依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9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09年度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09年度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常态性的工作,不断地更新和充实才会让政府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体现工商部门的服务职责。去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差,没有形成信息公开的合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落实上还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所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能够方便公众查询。分局将随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统一认识,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增强各科室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