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川区工商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510D/201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3-11 发布机构: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川区工商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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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2年以来,淄川工商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日常事务。同时,积极加强宣传工作,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截止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群众投诉、行政复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其他报告事项等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淄川工商分局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提高服务质量。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制定了严格的监督措施。淄川工商分局2012年度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还有待提高,对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信息没有及时加以整理、公开。

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有时未能保证及时公开,影响时效性。

2013年,淄川工商分局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加强宣传工作,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工商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引导、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整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