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8510D/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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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立足全局完善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重点问题,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公开类别:规划计划类1条,机构职能类1条;政策文件类10条;政府会议类9条;重要部署执行类3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财政信息类6条;行政执法公示类69条;双随机一公开11条;市场监管90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单位收到自然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4件,较去年增加12件。内容涉及处罚决定、内部事务等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5件。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产生。无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形成办公室统一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及时公开等工作。严格信息审核制度,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年度考核,加强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5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0

行政强制

99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栏目不够细化。二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一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认真梳理,优化调整栏目,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清单。二是按照栏目进行补充完善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精准推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照《淄川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增加行政审批、检查标准、检查制度等新模块。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并及时公开许可结果,及时公开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开食品安全投诉监督渠道,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让办事流程更加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得安心。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区里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全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收到区级政协委员提案1件,已公开,涉及药店售卖处方药方面。我单位按法定程序及时办理并面复委员,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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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