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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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591/2023-535344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司法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淄川区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总体要求和原则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便民高效、接受监督”的原则,建立全面、规范、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办事行为,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
三、具体工作任务
(一)丰富载体,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一是在充分利用媒体、报刊等传统媒体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力量,拓宽公开面,优化栏目和内容,拓展互动功能,将其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深化公开内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梳理更新权责清单目录、公共服务清单等具体事项。二是更新公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业务的办事指南、包括依据、时限、流程、结果等。三是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围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四)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相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