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司法局
标题: 淄川区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591/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06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司法局

淄川区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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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上午,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淄川区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在淄川鲁泰体育场举行,区领导高方、朱枭杰、孙鲁岷、王秉忠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主题,结合本单位普法责任和群众法治需求,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法律书籍等方式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把法律法规条文案例化、生动化和形象化,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赢得群众的一致好评,营造浓厚宪法法律宣传氛围。

本次活动共有38家单位参加,摆放宣传展板1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广泛普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宪法意识,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观念,促进宪法意识根植人民内心,更好地服务推进法治淄川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