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司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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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591/2021-518141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9-1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司法局 |
为进一步做好淄川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营造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协同推进的抽查氛围。
二、抽查时间
每年6月份至11月份随机开展抽查活动。
三、抽查对象
区属律师事务所及全区执业律师。
四、抽查内容
1.律师事务所基本建设情况;
2.执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3.日常管理情况;
4.律师执业监管情况。
五、抽查流程
1.制定抽查计划;
2.抽取检查人员;
3.抽取检查对象;
4.组织监督检查;
5.检查结果录入与公示。
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公布,2017年9月修正);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年7月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2018年12月司法部令第142号修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对随机抽查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检查的效能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任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廉洁自律。各部门、科室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