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川区司法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川区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淄川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司法局
发文字号
川司发〔2023〕11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591/2023-5356734
成文日期
2023-06-08
发文日期
2023-06-22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公布2023年度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的通知
川司发〔2023〕11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根据区委、区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有关工作要求,区司法局联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淄川区税务局等部门,结合市级免检免扰企业名单,根据企业免检免扰评价方案,评选出2023年度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2023年度免检免扰企业,在区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免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上级要求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检查,不在免检范围。
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免检免扰期间发生重大违法事项的企业,由相关领域执法部门及时向区司法局反馈,区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及时进行调整。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川区司法局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川区应急管理局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川区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淄川区税务局
2023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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