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司法局
标题: 淄川区司法局负责人解读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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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05-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司法局

淄川区司法局负责人解读司法政策

发布日期: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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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淄川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宝业;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董汉良;基层工作科科长、副主任科员周俊玲;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张伟东;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公正;淄川公证处副主任马苓;行政复议和应诉科科员徐伟华走进“阳光问政•局长在线”栏目,针对市民关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1、淄川区司法局在什么位置?交通肇事在菏泽出的事故,需要到司法局报到,判一缓二。咱这个有没有区域限制?

  答:淄川区司法局在淄川区鲁泰文化路文汇街3号。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因此,社区服刑人员应到实际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接受社区矫正是有区域限制的,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社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区县。

  2、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抱养的,爸爸在我九岁去世后,养母改嫁再也没有联系。我爸原先有二层楼,奶奶有三间瓦房,村里房屋改造后,换成了一套100平方的楼房和车库。我想咨询下有没有这套房的继承权?

  答: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形成抚养关系的养子女有遗产继承权。但是要明确房屋登记的所有人是谁,当事人与房屋所有人是否有继承关系。

  3、我想问下像是银行存款,但是存款人去世,这个能公证吗?公证的费用怎么算,公证是需要什么材料?

  答:存款人去世,银行存款成为存款人的遗产,可以办理公证。根据《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公证费按照收益额的1.2%左右收取。

  4、我想问下父母户口都是在龙泉镇,只有两个女儿,女婿也是农村的,想办一个男方户口落到女方的手续,怎么办理?

  答: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2、女方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3、女方姐妹的身份证、户口本;4、女方所在村委开具的证明信(格式如下):


淄川公证处:

  兹证明我村XX、X夫妇共生育Y个女儿(无儿),分别是长女AAA、次女AA、三女A……我村同意AAA(招赘女儿姓名)与BBB(女婿姓名)登记结婚后,BBB成为XX、X夫妇的养老女婿,并自愿到AAA家中落户,成为AAA的家庭成员。次女AA,三女A……不再招赘。


                                                     (村委公章)

                                                     X年X月X日


  (注意:以上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手续)               

  5、儿子是一级智残,办理监护人公证,针对残疾人和老年人有没有减免政策?

  答: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对残疾人和老年人减免公证费。

  6、你好,我想问下我的遗产能否直接继承给我孙子孙女?这个怎么办?

  答:根据《继承法》,孙子女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直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可以通过办理遗赠,把遗产留给孙子女,或者在当事人在世时,直接将财产赠与孙子女。

  7、我想咨询一下找律师是怎么收费?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答:律师服务收费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类型实行政府指导价。2017年8月省物价局会同省司法厅对《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同时,重新制定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17〕70号)。

  《办法》具体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价格管理方式、政府定价范围、计费方式、风险代理、法律援助、收费争议解决、监督检查等,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律师服务收费的政府定价范围。根据2015年版的《山东省定价目录》,《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刑事诉讼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等重要的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列明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范围。二是对风险代理收费进行了规范。风险代理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按照约定,根据法律事务的办理结果或者委托人获得的利益,收取一定数额或者比例的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一般来说,胜诉收费较高,败诉收费较低或不收费。这种收费方式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有利于调动律师的积极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为尽量减少这种收费方式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办法》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申诉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三是明确了需由当事人另行支付的费用。律师事务所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其他费用,如诉讼费、仲裁费等。《办法》规定,这些费用需由当事人按照实际发生额向第三方另行支付。另外,对律师异地办案发生的差旅费,《办法》也进行了明确。

  律师服务属于知识服务行业,且已逐步形成竞争格局,在制定收费标准时,主要按照“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兼顾与其他省市标准相衔接”的原则制定。与原收费标准相比,按件收费的标准均有所提高,与2015年后出台收费标准的省市相比,我省的律师收费标准处于中等水平。

  8、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年35岁了,是否还能参加司法考试?

  答:司法考试指的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已经2018年4月25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4月28日正式实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报考人员条件没有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