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司法局
标题: 解读《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591/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司法局

解读《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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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经发布,现就《报告》的相关事项做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二、编制目的和重要举措

2022年,区司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制度程序,拓展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淄川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各类信息133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未接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接到一起自然人依申请公开的信件,已按规定在有效时间内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逐步细化规范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领域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做好信息更新工作,依法履职尽责。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了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丰富、信息发布格式不够规范、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多措并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二是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发布格式的规范性、准确性。三是在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