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司法局
标题: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转发)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591/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4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司法局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政策解读(转发)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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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0年,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发〔2020〕27号),要求,要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1年12月30日,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印发<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司发〔2021〕6号),对“十四五”时期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11个方面作出了整体规划。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十三五”时期,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机制不断健全,队伍保障不断强化,法律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有效发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做好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有关规划和要求,加快建设我省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一)在系统梳理我省“十三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形成了《规划》初稿。

(二)结合司法部印发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按照有关要求,选取部分地市开展调研座谈。

(三)先后两次就《规划》(征求意见稿)向16市司法局、相关业务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20余条,在对建议进行研究论证、吸收采纳相关方面意见建议,对《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终稿。

三、“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布局均衡合理,产品供给丰富多样,服务手段精准高效,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城乡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四、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健全完善律师制度,提升律师服务质效;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公证服务需求;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法律援助提升工程,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创新新时代调解工作,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

五、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积极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围绕“一带一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洋强省建设、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等重大发展战略和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建立协调机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强化要素融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利共享、高端法律服务有效提供。积极为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拓展加强涉外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