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司法局
标题: 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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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4-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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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全区普法守法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运用创新思维,在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普法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纳入法治队伍教育培训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内容,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淄川行政学院),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办、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

二、抓好开局起步,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2.制定出台“八五”普法规划并启动实施。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制定我区“八五”普法规划,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八五”普法决议。(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3.召开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宣传全区“七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周密部署“八五”普法。指导各镇办、开发区,区直各部门行业制定本地、本部门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

4.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指导成立区、镇(街道、开发区)两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持续推进“菜单化、订单式”精准法治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各镇办、开发区)

三、突出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5.抓牢“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好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人大,区法院,区司法局)

6.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副校长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好“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司法局)

7.强化企业管理者和职工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围绕引导企业依法管理、诚实守信、合规经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各镇办、开发区)

8.持续提升城乡居民法治素养。开展“送法下乡服务为民”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

四、聚焦重点任务,精心谋划普法宣传活动

9.健全宪法学习宣传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两新”组织的“宪法十进”活动。组织开展好第八个“12.4”国家宪法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和第五个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创新开展微课讲宪法、网络学宪法、书法写宪法等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走入人民群众、走入日常生活。(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

10.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任务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进建设一批与中共党史、红色文化紧密结合的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

11.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民法典实施以来典型案例和配套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建设民法典主题文化公园(广场),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办、开发区,区直各部门、单位)

12.围绕中心大局开展普法宣传。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加强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等方面主题宣传。加强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依法依规参加选举。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5”全国土地日等节点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国安办,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

五、创新普法实践,持续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13.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指导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开报备、工作台账、工作会议、报告总结和评价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活动。(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各级各部门单位)

14.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组织专家学者挖掘齐文化法治元素,鼓励创作一批反映时代精神、淄川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广泛开展法治公益电影下乡、法律图书赠村居、法治文艺活动下基层等法治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各级各部门单位)

15.启动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落实《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推动实现全区每个村培育1名以上“法治带头人”。(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各级各部门单位)

16.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利用全国、全省第八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典型宣传和动态管理。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持续选树培育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典型。(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各级各部门单位)

17.抓好普法形式载体创新。推动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互动式、体验式以案释法活动。利用好传统普法载体和媒体,进一步发挥各类新媒体重要作用,指导各级各部门运用抖音等网络直播平台制作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视频普法作品。(牵头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单位)

18.持续推进普法机制创新。指导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研究、创作法治文化作品,进一步汇聚社会力量、推进社会化普法。(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级各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