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司法局
标题: 淄川区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591/2024-544821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司法局

淄川区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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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三化”建设为抓手,以过硬队伍为保障,抓规范、强基础、提质效,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始终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1、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要求。按照上级部署安排,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抓好载体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配合做好法治督察、专项巡察、政治督察等工作。抓好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守住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办公室、秘书科)

2、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探索研究,深入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持续打造“初心引航·润般阳党建品牌。全面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监督,认真落实党员积分量化管理,提升党员管理工作实效性。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主题,扎实开展对党忠诚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局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打造“法治为民”文化品牌。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实施提优工程,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有效覆盖。(责任单位:党总支、各支部、办公室、律师工作科)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局属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培训,严格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健全“五位一体”大宣传格局,加强与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完善政务信息、调查研究、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加大信息调研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宣传环境。(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

二、统抓全面依法治区,不断提升法治淄川建设水平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师团、宣讲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培训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主动参与2024年度省市区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务课题研究,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责任单位: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局属各单位)

5、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区任务落实。持续增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组织保障,统筹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各协调小组会议,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运行体系,全面加强镇(街)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责任单位:秘书科)

6、抓紧抓实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参与法治山东建设年度全面评估。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述法,建立述法问题清单并组织评议。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评议工作。积极培树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第三批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典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印发《淄川区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做好镇(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区直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做好迎接淄博市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工作,以高水平法治助推淄川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责任单位:秘书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各司法所)

7、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法治保障相关措施,抓好问题清单和责任分工落实。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向企业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法律服务。开展法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依法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优化办事指南。(责任单位: 行政执法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8、强化法治调研监督作用。积极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理论与实务课题研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理论建设,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理论成果,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地方法治建设的经验做法。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年度综合性调研督察和专项督察。配合做好省、市法治评估工作。(责任单位:秘书科、行政执法监督科)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9、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编制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全面提升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适时开展全区合法性审查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单位:行政复议和应诉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司法所)

10、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区、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推行“政企行”阳光执法监督平台,对涉企执法进行事前报备、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探索建立涉企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适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并向社会公告。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对照清单完成专项整治。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推动执法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科)

11、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做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工作,指导镇街、部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开展涉及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调整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挥委员会职能作用。理顺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应受尽受”,以及适用简易和普通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繁简分流和转换。(责任单位:行政复议和应诉科)

12、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效。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行政复议工作品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确保涉企行政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常态化抓好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审判协同机制,实现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责任单位:行政复议和应诉科)

四、守牢安全稳定底线,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13、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春节、全国两会等重大时间节点安置帮教人员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活动,落实“一人一档一专班”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依托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和跟踪帮教工作。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工作、各司法所

14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队建制”改革试点,深入开展“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严格落实《山东省社区矫正执法证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拓展多元帮扶渠道和方式,探索完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体系建设,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工作。协调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工作科)

15、扎实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配合推动“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完善访调、公调、诉调对接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体系,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一体化行动,推动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增强惠企便民工作成效

16、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抓好“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向镇(街)延伸。(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

17、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积极实施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搭建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交流平台,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稳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村(居)法律顾问评议活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两结合”管理模式,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18、提升法律服务惠企便民水平。深化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落实《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行动”,持续打造“有困难找法援”、“法援惠民生”、“法援银龄”品牌。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做好区产业链发展法治保障、“项目诊疗体系”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深化律师调解,引导律师广泛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单位: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1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八五”普法工作,推动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服务重大战略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月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宪法晨读”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考核方式改革。扎实开展涉企普法宣传,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20深度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开展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组织乡村“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建好用好“法润淄川”抖音号等普法平台载体,营造基层良好的法治环境。(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各司法所)

21、积极助力司法公正。按照省、市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开展人民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六、持续抓基层打基础,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22、夯实数字支撑。深化山东全面依法治省信息平台、法治备案信息系统、普法责任制数字化管理、“智慧社矫”、“智慧复议”、“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省级业务平台应用,提升业务工作质效。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山东通”移动终端使用。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责任单位:办公室、有关科室)

23、狠抓基层基础。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年”行动,探索建立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按照省市部署,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推进法治赋能司法所工作,落实好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加强2024年度经费预算管理,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提升内控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复议和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各司法所)

七、锤炼能力作风,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24、强化能力提升。严格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实施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计划,强化干部任职和在职培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培养,开展全系统“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成果大展示”活动。加大典型选树培养力度。加强系统内部法治建设,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科)

25、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干部教育法治培训,促进工作能力现代化。常态化做好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调整和职级晋升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会、妇联等群团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工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

26、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坚持系统施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科室、各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