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司法局2026年工作要点 | ||
|---|---|---|---|
|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591/2026-558393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2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司法局 |
202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十五五”良好开局的关键一年。今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两抓两促”工作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攻坚突破年”、“落实提升年”为抓手,立足淄川区情实际,持续巩固发展基础、塑强发展优势,全力扛牢安全稳定政治责任,精准服务企业发展与群众法治需求,努力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现代化新淄川建设,为全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美、百姓富的幸福淄川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1.严格执行“两个维护”制度机制。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强化学习研讨和转化落实,促进学思用贯通。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实施向区委和区人民政府、区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清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队伍思想状况,切实维护系统意识形态安全。突出网络舆情监管处置,规范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和应答口径,做实网络评论引导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2.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深化“四强”党支部建设,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筑牢政治引领根基,推动“党建红”赋能“司法蓝”,丰富“党建引领・法惠万家”党建文化品牌内涵,落实每月“固定党日”、抓基层党建述职、组织生活等制度,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模范机关建设,扎实推进“双联共建”、精神文明建设及“双报到”志愿服务,统筹抓好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积极打造“党建示范点”。持续深化“淄律向党、法惠万家”律师党建品牌建设,将党组织作用嵌入律所决策、案件办理、公益服务全过程,依托区级行业典型样板培育项目选树先进典型,深化拓展律师行业党建“两个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深化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建强“青年学习沙龙”学习阵地。(责任单位: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淄川公证处)
3.做细做实常态化政治监督。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等协作配合,发挥综合监督作用。强化巡察成果运用,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建立共性问题通报机制。(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统筹依法治区全局,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综合质效
4.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深入宣传“十二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发展最新成果,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安排、党校(行政学院)核心课程体系及党员干部常态化培训计划,推动法治业务部门完成新一轮全领域、全覆盖的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5.切实增强依法治区统筹协调实效。制定淄川区落实《淄博市贯彻〈法治山东建设规划(2026—2030年)〉实施方案》具体措施,配合推进法治环境基层观测点建设。定期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各专项小组与区委依法治区办,专题研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瓶颈,统筹推进重点任务落地。深化落实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实施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述法,完善领导干部综合性法治评价机制、深化述法评议及述法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6.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完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议题收集制度,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办工作规定,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堵点问题。制定2026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聚焦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年度综合性督察,根据工作需要启动专项督察及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工作,做好迎接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督察准备工作。围绕全面依法治区重点任务,选取关键指标开展法治建设考核。协调推动落实区级层面府院联动、府检联动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府院联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积极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7.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配合做好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工作,严格对照上级指标体系与工作部署,主动认领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全面梳理我区工作成效,认真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按要求配合开展业务培训、督导检查及宣传推广等工作,规范完成自评自查、材料报送、迎检筹备等各项配合任务,全力保障示范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8.稳步拓展涉外法治工作布局。认真落实上级涉外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细化制定我区涉外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台账,压紧压实相关单位工作责任。紧扣全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现状,全面摸排涉外企业法律需求,主动服务我区企业“走出去”发展。严格规范涉外公证业务办理流程,强化涉外公证质量监督管理,为企业跨境经营、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支撑。(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淄川公证处)
三、聚焦中心大局,全面强化依法行政保障能力
9.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编制2026年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办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组织区委、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围绕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献计献策。推行全区合法性审查协审(提审、集中审查)工作,促进合法性审查提质增效。加强对镇街、部门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从源头防范行政争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法治公信力。(责任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10.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行动,纠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进“鲁执法”平台应用,打造全区涉企执法检查“一张网”,提升“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质效。建立健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常态化监测机制,开展重点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完善行刑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项目和民生实事,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科)
11.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严格落实省级以上开发区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调整工作部署,主动对接市局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我区行政复议案件承接、办理衔接等各项落实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落实“265”工作机制,将调解协商贯穿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细化便民服务举措,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法治督察监督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新形势下工伤认定场景研讨。积极上报我区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推动以案促改。(责任单位:行政复议科)
12.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办好“小错重罚”涉企行政处罚、不依法履行行政协议以及影响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复议案件。做实“十百千”助企法律服务品牌,精准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紧扣全区产业转型和企业发展法治需求,推行精准化、定制化法治服务。邀请法学专家、仲裁实务骨干举办高端法治讲座10场以上,组织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专业力量深入100家以上重点中小微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量身定制风险防控方案,整合全系统法律服务资源,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合规审查、纠纷化解等服务1000次以上,推动涉企法律服务覆盖面同比提升30%,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行政复议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四、坚守为民宗旨,持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13.建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落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积极配合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引的优化更新工作,结合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实际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提升服务体验。(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14.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和运行管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深化“法援护苗”志愿服务活动,拓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阵地。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持续优化困难特殊群体公益法律服务。深化律师服务企业合规工作,完善“产业链+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探索推进公证赋能不动产“带押过户”、“带封过户”。探索建立庭外重组和解机制,为困境企业提供精准法律帮助。(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淄川公证处)
15.全面强化服务质量全程监管。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巩固三年行动,完善案件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深化“公证规范优质”行动。健全律所内部管理制度,压实律所负责人管理责任,规范人员、业务、场所等运营管理,引导律所立足自身优势明晰发展路径。加强律师文化建设,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治理,加强年度考核、诚信等级评估和双随机检查,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淄川公证处)
16.纵深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编制实施淄川区“九五”普法规划,以启动规划实施为契机,创新推进法律进矛盾化解、进营商环境、进乡村振兴、进新就业群体、进移风易俗、进反诈整治“新六进”活动,针对企业职工、老年人、青少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靶向定制化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宣传与基层治理、民生保障深度融合。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宣贯工作。深挖聊斋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打造独具淄川特色的“蒲普法”动漫IP,依托聊斋文化底蕴推出系列普法文创产品,持续擦亮淄川特色普法品牌。(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五、筑牢安全底线,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7.统筹推进平安建设五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山东省统筹推进“五项工作”衔接标准指引》工作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流程规范统一、协同高效联动,全面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完成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按照省市社区矫正对象评估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全省统一的分级评估标准体系,实现全流程量化管理。深化季度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常态化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应急演练暨分析研判会议,持续提升突发极端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责任单位: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工作科)
18.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阵地向新兴领域延伸,重点在教体系统、新就业群体等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快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档升级,培育村(社区)调解组织特色品牌。深化“三调联动”及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开展人民调解全周期程序标准试点、行政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按照市级要求,探索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加强对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商事调解活动的规范管理。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强化行专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行专调解组织入驻各级综治中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9.不断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推进社区矫正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管理深度融合,试行专职网格员纳入矫正小组,建立“三必访”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常态化巡查,精准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深入开展“精准监管提升年”活动,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健全重点对象分级管控机制,探索再犯罪心理测评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做深做实“四心”教育矫治体系,持续用活用好四大特色教育基地资源,通过“重走英雄路”、爱心帮扶、诵读经典篇章、开展纪律训练等活动直击矫正对象思想薄弱点、唤醒内心良知,引导其真心悔过、主动向善。深挖聊斋文化传统伦理精髓,在现有12条道德行为准则基础上拓展契合时代的道德规范,结合现代法治形成日常行为指引,实现道德教化与法治约束并重。针对矫正对象个体差异,实行一人一档、分类施教、精准管控,健全教育矫治、心理疏导、困难帮扶、就业扶持全链条机制。深化入矫教育、警示教育,强化矫正对象身份、法治和纪律意识,加强职业技能、心理健康等教育帮扶,提升其社会融入能力,全力打造全市领先、全省有影响力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责任单位:社区矫正工作科)
六、夯实发展根基,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20.大力加强基层基础标准化建设。优化局机关机构编制事项,提升运行成效。深化司法所综合改革,落实省市《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标省级标准打造样板司法所,常态化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轮训和能力考核,健全局所联动、所所共建、部门协同机制,加强司法所与基层法庭、派出所、律所联动协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戒毒干警支援基层的接收安置与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司法所履职事项指引和工作评价标准,指导司法所正确履行职责任务,提升履职能力。推进法治赋能司法所工作,严格落实司法所参与镇街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把司法所打造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的坚强战斗堡垒。(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21.全面锻造过硬队伍能力作风。巩固拓展“能力作风提升年”成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健全队伍培养、考核、激励、选拔机制和知事识人体系,结合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加大干部交流使用力度。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信访法治化、法治督察、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执法、人民调解、信息宣传、法律援助、公证等专题培训,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举办行政复议、备案审查、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等专业技能竞赛比武,选树先进典型,全面提升队伍政治素养、专业素养和履职本领。做好人民陪审员制度宣传和常态化选任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淄川区法律援助中心、淄川公证处)
22.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履职保障体系。开展公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编发公文常见问题提醒、常见公文参考样式,健全公文错情交流机制。开展“四应四不”信访问题专项攻坚,落实省市司法行政机关信访工作相关要求,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规范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落实信息报送、审核发布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更新、归档全流程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责任单位:办公室)
2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开展纪律教育与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综合运用召开警示教育会、参观党风廉政教育馆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教育。定期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状况,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