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宁、张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科学防范、应对校园恶性事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区司法局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淄川区区级国家机关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任务和重点,对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出明确工作要求,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落地见效。
二、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法治教育校长1名,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报告会、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线上学习、网上答题、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法治知识,培育青少年法治观念,养成守法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文化基地宣传内容中,鲜活生动地宣传青少年法治教育,坚持校内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相结合,不断深化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格局。
四、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