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英岭、孙法斌、马宇飞、李强、刘群、张锦超、陈飞、孙建红、袁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全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的分析客观深入,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对我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不断完善,现有办公面积700平方米,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行政复议、仲裁等服务窗口;建成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个,实现镇街全覆盖;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100%。目前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不足,区级中心统筹能力有待提升、镇街司法所力量不均衡、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亟需通过系统性改革加以解决。
二、具体落实措施
(一)迭代升级区级公法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
1.硬件改造与功能优化。按照《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我区已启动800平方米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改造后将划分接待区、咨询区、调解区、办公区等功能板块,配备智能叫号系统、智能咨询设备等硬件设施,提升服务便捷度。
2.服务资源整合与模式创新。统筹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专业力量,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同时,拓展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功能,建立“调解+仲裁+诉讼”衔接机制,确保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3.服务流程标准化建设。将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上墙公示,明确法律援助、公证等业务的办理时限、材料清单和服务标准。推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制度,对材料不全的当事人,一次性列明需补充内容,避免群众多跑路。
(二)构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城乡服务网络
1.推进“1+13+450”体系落地。以区级中心为核心,13个镇街司法所为枢纽,450个村居服务点为延伸,形成全域覆盖的服务网络。在镇街层面,深化司法所“队建制”改革,每个司法所配备2-3名专职司法辅助人员,整合人民调解、综治中心等职能,实行“一站式”办公。
2.建立“局所联动、联所共建”工作机制。推动局机关、司法所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建立局领导跟班工作制度,工作组组长每月至少1天到片区内司法所进行跟班工作,业务科室每月至少1天到片区内司法所参与开展工作,确保司法所在面对复杂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与指导,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3.强化三级调解联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形成领导有力、各负其责、工作协调、运转高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
(三)搭建村居线上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便捷性
1.完善线上服务载体。更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示牌,明确顾问姓名、联系方式及服务范围。建立微信服务群450个,实现村居全覆盖,法律顾问每周至少在线20小时,及时解答群众咨询。今年以来,已通过微信群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次,开展线上普法活动50余场。
2.拓展线上服务功能。依托微信群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服务。村居重大事项可通过线上提交法律顾问审查,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
3.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定期推送法律知识短视频、案例解读等内容,针对“三资管理”“婚姻家庭”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普法,有效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
(四)加快企业法律服务站建设,护航经济发展
1.推进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联合区政法委在中一产业园推进淄川区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园区和周边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普法宣传、合同审查、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法律服务,护航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团队一线走访企业13家,提供合同审查40余份、法律咨询4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起,同步开展普法讲座2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册,有效提升企业合规经营与风险防范能力。
2.建立专项服务站点。在重大项目现场设立法律服务站,为项目审批、合同签订等提供全程法律支持。下一步将针对特殊群体、妇女儿童等重点群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服务保障重点群体权益。
3.优化专业市场服务。提升淄川服装城、建材城公共法律服务站功能,针对商户常见的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提供定制化服务。为中小微民营企业,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法治淄川、平安淄川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推进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同步完成镇街、村居服务网络优化升级,实现三级服务体系高效运转。
(二)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开展法律服务人员专题培训,年内计划培训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专业人员500人次,提升服务队伍专业素养。
(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定期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服务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