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业委会规范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6073
建议人: 刘业檑
主办单位: 淄川区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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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刘业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业委会规范建设,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夯实调解组织体系,打造层级联动化解格局

坚持统筹布局、分级赋能,构建“区级专业兜底、基层前端处置”的物业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全面夯实物业纠纷化解阵地。一是建强区级专业调解平台。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淄川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进驻区综治中心集中办公,整合区级调解资源,专门负责统筹调处全区各类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实现物业纠纷调解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为疑难复杂物业纠纷提供专业化解平台。二是配齐基层调解组织力量。结合本年度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同步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严格按照调解员选任条件充实基层调解队伍,全面配齐配强基层一线调解力量,筑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依托村(社区)调委会常态化调处辖区简易物业纠纷。三是分级分类推进纠纷化解。积极鼓励有工作条件和基础、物业纠纷相对集中的社区因地制宜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室,就近开展物业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针对基层难以妥善化解的疑难复杂、涉众性、争议较大的物业纠纷,建立规范移送流转机制,由基层调解组织统一移送至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专项调处,形成“基层就地化解、区级兜底攻坚”的层级联动化解模式。

二、凝聚多元骨干力量,打造专业过硬调解队伍

坚持吸纳多元化、专业化、复合型物业纠纷调解人才。一方面,广泛凝聚专业调解力量。吸纳多领域骨干人才充实物业调解队伍,涵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业务骨干,充分发挥其熟悉物业行业政策、精通物业管理流程的优势。同时择优吸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退休干部等群体参与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整合法律专业力量和基层治理力量,兼顾调解的合法性、专业性与群众认可度,有效破解物业纠纷权责界定难、政策适用难、促成和解难等问题。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聚焦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实际需求,上半年组织开展两场区级人民调解专题培训,专门设置物业纠纷调解课程,围绕《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政策等核心法律法规开展系统授课,并结合辖区常见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进行深度解析,手把手提升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调解技能,全面夯实调解队伍履职能力。

三、健全多方联动机制,打造纠纷化解闭环链条

坚持多方联动,整合法院、信访、镇街、村居等治理资源,打造全覆盖、闭环式物业纠纷化解机制,切实提升调解工作质效。一是深化诉调联动。联合区人民法院建立物业纠纷诉前委托调解机制,打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快速解纷”工作模式。对适宜调解的涉物业诉讼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先行委托区物业纠纷调委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退回法院立案审理,有效缩短解纷周期、节约司法资源。二是深化访调联动。联合信访部门建立物业信访事项分流调解机制,针对物业收费、设施维保、维修资金使用等信访问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转交区物业纠纷调委会柔性处理,通过情理法融合方式疏导情绪、化解纠纷,同步及时反馈调解结果,形成信访受理、分流调解的闭环工作链条,从源头减少重复访问题。三是深化纵向联动。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压实各级工作责任,依托基层治理网格常态化排查物业领域矛盾隐患,落实抓早抓小、就地处置原则,简易纠纷当场化解,疑难复杂纠纷逐级上报流转,切实筑牢基层矛盾纠纷前端化解防线。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一是夯实基层调解阵地,推动物业调解职能向小区、楼栋延伸,实现物业纠纷就近受理、就地化解;二是壮大专业调解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三是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坚持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在高效化解物业纠纷的同时,助力物业管理服务提质升级,切实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调解力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2026年6月24日

(一)构建制度化支撑体系,明晰权责边界。一是完善法规细则。推动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参照四川省等外地做法,明确业委会 “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公示公共收益、监督物业履约” 等 11 项核心职责,划定 “不得挪用共有财产、不得收受物业回扣” 等 9 条禁止性 “高压线”,细化业主大会表决、维修资金使用等关键流程的操作规范。二是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业委会成员资格审核制度,明确无违法记录、按时缴纳物业费等基本条件;推行 “履职承诺制”,成员就职前需签署廉洁履职承诺书;设立退出机制,对触碰 “高压线”、连续 3 次无故缺席会议的成员,由街道办依规启动罢免程序。 (二)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强化自治基础。一是建立分级培训体系。由城管部门联合高校、律师事务所组建专业师资库,对新当选成员开展 “法律法规 + 财务监管 + 沟通技巧” 岗前培训,对在岗成员每季度开展进阶培训;编制《业委会履职手册》,收录典型案例、流程模板等实用内容,实现 “履职有指南”。二是培育青年参与力量。通过社区宣传、政策激励等方式,吸引青年业主加入业委会,发挥其数字素养优势,推动业委会建立线上议事群、电子投票等数字化履职渠道,提升决策效率与业主参与度。 (三)搭建多方协同平台,化解治理矛盾。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推行 “业委会 + 物业 + 居委会” 月度联席会议制度,集中解决小区维修、服务投诉等问题;借鉴 “枫桥经验”,由居委会牵头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室,吸纳退休干部、律师等参与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推动良性互动合作。引导业委会与物业签订 “服务质量承诺书”,明确服务标准与奖惩条款;鼓励业委会组织业主对物业服务季度打分,评分结果与物业费调整直接挂钩,形成“服务提质—业主满意—缴费主动”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