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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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591/2020-502338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14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司法局 |
一、总体情况
淄川区司法局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川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8个科室(中心);下辖淄川公证处。主要职能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协助配合全市立法工作;参与拟订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拟订规范性文件;协助配合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综合协调监督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配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配合指导和监督管理监狱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负责本部门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建、人才、统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年以来,区司法局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建立了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2019年,区司法局通过淄川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各类信息2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19%;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5%;其他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9%;业务工作类信息7条,占总体比例33%;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5%;专题专栏类信息(行政复议决定书)6条,占总体比例29%。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1 | 0 | 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 | 14501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二是相关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不够规范全面;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进一步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交流,积极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规范公开范围。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定期举行政务公开培训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三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加强管理教育力度,认真开展重点督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政务公开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