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司法局
标题: 淄川区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591/200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3-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司法局

淄川区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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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0831日起至2009220日止。本报告将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ichuan.gov.cn/)上公布,联系方式(电话:0533-518068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安排专人按时完成了《淄川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司法局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我局主要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有关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淄川区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