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司法局
标题: 淄川区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591/2010-502340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3-25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司法局

淄川区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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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6个科室(中心);下辖淄川公证处。主要职能是:管理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共公开信息数30条。其中:职能机构1条,占3%;规划计划1条,占3%;业务工作28条,占93%。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公证、律师业务开展情况;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政务动态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川工作、淄博日报及其他文件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接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关于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投诉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人次,电话咨询4人次。未收到行政复议及投诉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00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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